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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地震局新农村建设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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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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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澜沧县地震局采取四条措施,为本单位下派的新农村工作指导员排忧解难,为他们全身心投入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取得了较好效果,被中共澜沧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派出单位。四条措施是: 一、妥善安排工作,将下派人员的任务摊派给留在单位坚持工作的同志,使下派人员的工作真正与本单位脱钩,让他们在新的岗位上专心工作。 二、购置电饭煲、电磁炉、电茶壶等生活用具,保证下派人员基本生活所需,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 三、根据下派人员入村到户开展工作基本上是以自带的摩托车为交通工具的实际,每个季度再为他们解决100元的燃料费。 四、对下派人员实行年终“双考核”制度,即在下派期间,只要其在乡镇的考核结论为合格以上,则其当年的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也为称职,不影响他们将来的职称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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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作者:澜沧县地震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