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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07年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消除农村民居抗震安全隐患,提高抗震能力,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云政发〔2007〕53号),结合普洱市实际,2007年7月16日,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普洱市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奠定了基础。
普洱市地震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